各部门、全资(控股)子公司:
为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进一步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,推进公司再上新台阶,按照《河北中都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年度评先评优管理办法》和《河北中都投资有限公司年度人物评选办法》,拟开展2019年度公司先进集体及优秀员工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1.先进集体:公司各部门,全资(控股)子公司。
2.优秀员工:公司各部及一、二级单位、子公司,驻各地办事处、运营管理中心全体员工(含委派人员)。
二、评选原则
业绩导向;公平、公开、公正;严格标准、优中选优;以先进带后进、以评议促发展。
三、评选期限
2020年1月20日
四、评选方式及流程
1.先进集体:自行申报,在1月20日上午10:30之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综合部。
2.优秀员工:通过自荐、部门推荐或领导提名方式推荐候选人,推荐方法,按各部门民主无记名投票,推荐,在1月20日10:30之前严格按名额要求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综合部邮箱。1月20日综合部将组织全体员工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,投票通过率不低于85%即为公司“优秀员工”;再根据“优中选优”的原则,选定若干名报集团参评集团“优秀员工”。
五、评选条件
1.先进集体:
(1)部门(单位)成立时间在1年(含)以上;
(2)遵章守纪,自觉维护公司荣誉,团结协作,集体荣誉感强,卓有成效地完成了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;
(3)全年无重大质量、安全、责任事故,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;
(4)本年度工作(经营)目标考核结果在90分(含)以上的优先推荐(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参选);
(5)获得本年度总经理奖励金(集体)的优先推荐;
(6)本年度获得董事会及以上表彰的优先推荐。
2.优秀员工:
(1)全年累计请假,未超过十天(含十天)者;
(2)遵章守纪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职业道德良好,对公司忠诚度高;
(3)廉洁自律,遵纪守法,全年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;
(4)团结同事,服从领导,工作积极,任劳任怨,有集体意识和大局观,工作表现出色;
(5)注重专业知识学习,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技能或进步显著;
(6)获得本年度集团公司总经理奖励金(个人)的优先推荐;
(7)本年度个人(或个人带领团队)获得董事会及以上表彰的优先推荐;
(8)公司优秀员工所在单位本年度工作(经营)目标考核结果在90分(含)以上的,优先推荐至集团公司参评集团优秀员工。
六、表彰与奖励
1.对获得“先进集体”、“优秀员工”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。同时,公司将通过各种内外部宣传方式对其主要事迹进行宣传报道,树立典范。
2.对获得“先进集体”、“优秀员工”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,集团分别给予集体和个人:50000元、20000元和5000元、10000元金额不等奖励;可优先安排参加集团组织的各类培训、上海财经大学、天津财经大学等国内知名财经院校进修、职称培训。
3.对获得“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的集体,给予一定数量的奖励金;对获得“优秀员工”荣誉称号的个人,横向增加其所处岗位薪酬的一个档次。
4.被评为“先进集体”的员工同时被评为“优秀员工”,可重复奖励;由公司推荐并获评集团“优秀员工”的个人,可同时获得公司及集体“优秀员工”双重奖励。
七、评选要求
1.各部门、子公司要本着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严肃认真地抓好评选工作,确保评选质量。
2.入选对象要公开、公正、透明,接受员工监督,各部门、子公司评选出人员凡不符合条件的名额作废,不再补评。
3.请各申报单位在评选期限内将申报材料(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)提交综合部办公邮箱。
河北中都投资有限公司
综合部
2020年1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