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投标报名单位:
关于《河北中都投资有限公司各招标项目保证金规定》,现就保证金以及其他注意事项、问题解释并公告如下:
一、对于中标单位,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;对于未中标单位,于七个工作日(不含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)退还投标保证金至报名单位指定账户;
二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:
(1)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;
(2)投标方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,提供虚假材料的;
(3)中标人与采购人、或者其它供应机构恶意串通的;
(4)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,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情形以外,中标机构,无正当理由,拒签合同协议书;
(5)中标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
(6)对于仅缴纳保证金和缴纳购买了招标文件资料费的投标报名单位,获取我司的招标文件后,以各种理由,拒绝递交投标文件及故意延迟递交投标文件等现象,招标单
位,针对这一情况,则一律不退还保证金。这是为防止出现,投标单位故意套取招标文件后,伙同其他投标单位陪标,围标,串标等,有失公平的现象发生。
(7)其他严重扰乱招标程序的行为;
三、关于保证金退还办法
1)、对于未中标单位,由招标单位公司通知投标单位,投标单位须向招标单位提
交保证金收据后,七个工作日内,由招标单位财务部门,将保证金,一次性退还至投标单位的对公账户
2)保证金申请退回
投标单位,一经购买招标文件和缴纳保证金,,视同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环节开始,招标封闭期间,如投标单位单方提出退还保证金请求由投标单位在该招标项目开标,即公布中标结果之日起,七日内,由投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书,并加盖公章,以及提交保证金收据,送达到或邮寄到招标单位,经过公司批准后,七个工作日内,由招标单位将保证金,一次性退回至投标单位的对公帐户.
四、本通知即日起执行。